FCC产品认证价格实惠,3C认证
申请CE认证的好处
1.欧盟的法律、法规和协调标准不仅数量多,而且内容十分复杂,因此取得欧盟机构帮助是一个既省时、省力,又可减少风险的明智之举;
2.可以大程度地获取消费者和市场监督机构的信任;
3.能有效地预防那些不负责任的指控情况的出现;
CE认证的流程:
1.制造商相关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提出口头或书面的初步申请。
2.申请人填写CE-marking申请表,将申请表,产品使用说明书和技术文件一并寄给实验室(必要时还要求申请公司提供一台样机)。
3.实验室确定检验标准及检验项目并报价。
4.申请人确认报价,并将样品和有关技术文件送至实验室。
5.申请人提供技术文件。
6.实验室向申请人发出收费通知,申请人根据收费通知要求支付认证费用。
7.实验室进行产品测试及对技术文件进行审阅。
8.技术文件审阅包括:a文件是否完善。b文件是否按欧共体语言(英语、德语或法语)书写。
9.如果技术文件不完善或未使用规定语言,实验室将通知申请人改进。
10.如果试验不合格,实验室将及时通知申请人,允许申请人对产品进行改进。如此,直到试验合格。申请人应对原申请中的技术资料进行更改,以便反映更改后的实际情况。
11.本页第9、10条所涉及的整改费用,实验室将向申请人发出补充收费通知。
12.申请人根据补充收费通知要求支付整改费用。
13.实验室向申请人提供产品测试报告或技术文件(TCF),以及CE符合证明(COC),及CE标志。
14.申请人签署CE自我声明,并在产品上贴附CE标示。
FCC认证:
FCC为FEDERAL COMMUNICATIONCOMMISSION(美国联邦通信)的简称。FCC认证是关于电磁兼容方面的测试认证,美国FCC对于工作频率在9KHZ以上的电子产品所产生的电磁干扰均有管制。电子电器类产品销往美国,需申请FCC认证,并标注FCC标注。
电子电器类产品销往美国,需申请FCC认证,并标注FCC标注。
CEC能效认证(美国):
CEC是美国加州的强制申请认证项目。
所有在美国使用,以及要销往美国的变压器、外部电源供应器、适配器、充电器都按照CEC认证设计。
2001年4月1日之前,日本的电器及材料控制法(DENTORI)将控制产品分为A、B两大类:
其中:
A类包括165种产品,主要有电源线、熔断器、开关、变压器、镇流器等;B类包括333种产品,主要有灯饰、家用电器、办公设备等。A类产品取得强制性认证,即T标志,而该标志只能由MITI(日本通产省)颁发。
B类产品的符合性则须做自我宣称或申请第三方认证。
2001年4月1日后,电器及材料安全法(DENAN)取代了DENTORI法,同时日本还取消了T标志,不再直接颁发证书,而是授权第三方认证机构进行产品的符合性评估测试。
新法规将产品分为“特定电器及材料类”和“非特定电器及材料类”。其中“特定电器及材料类”共包括112种产品;“非特定电器及材料类”包括340种产品。进入日本市场的“特定电器及材料类”产品取得第三方认证,标示PSE(菱形)标志;“非特定电器及材料类”产品则须做自我宣称或申请第三方认证,标示PSE(圆形)标志。
3C认证是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简称。主要内容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按照世贸组织有关协议和国际通行规则,国家依法对涉及人类健康安全、动植物生命安全和健康,以及环境保护和公共安全的产品实行统一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统一负责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
(二)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主要特点是,国家公布统一的目录,确定统一适用的国家标准、技术规则和实施程序,制定统一的标志标识,规定统一的收费标准。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经国家的认证机构认证合格,取得相关证书并加施认证标志后,方能出厂、进口、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
(三)根据中国入世承诺和体现国民待遇的原则,原来两种制度覆盖的产品有138种,此次公布的《目录》删去了原来列入强制性认证管理的医用超声诊断和治疗设备等16种产品,增加了建筑用安全玻璃等10种产品,实际列入《目录》的强制性认证产品共有132种。
(四)国家对强制性产品认证使用统一的标志。新的国家强制性认证标志名称为“中国强制认证”,英文名称为“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英文缩写可简称为“3C”标志。中国强制认证标志实施以后,将取代原实行的“长城”标志和“CCIB”标志。
(五)国家统一确定强制性产品认证收费项目及标准。新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制定,将根据不以营利为目的和体现国民待遇的原则,综合考虑现行收费情况,并参照境外同类认证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六)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于2002年8月1日起实施,有关认证机构正式开始受理申请。原有的产品安全认证制度和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制度自2003年8月1日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