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国《商标法》有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规定:
根据《商标法》第三条的规定,我国的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四大类。“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率先把握地方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品牌
"地名+品名"是地理标志的核心内容,具有惟一性和不可重复性,一个产品每个区域只能申请一个如“章丘大葱”“胶州大白菜”。并依据先报先注册的原则受理,已申报产品则不再受理注册。同时申报成功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者可获得的"地名+品名"文字的商标管理权以及地理标志标识的权。
是对消费者有利
地理标志所标示的产品与特定的地理区域相关联。特资源在市场上具有比较强的“比较优势”,甚至会形成“优势”。由于贸易全球化,网上购物越来越普及,消费者远离生产者,距离远了,生产者的透明度相对也就降低了,易引起消费者的担心。地理标志为产品的原产地提供了当地的担保,也了产品合格的质量标准。同时,地理标志也意味着产品的声誉和身价,这就给消费者一个客观的答复,使消费者放心,明明白白地消费。对消费者来说,原产地命名的产品是经过担保的,无损健康的、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在国家批准之前,它的特性和质量已经在全国享有声誉,国家批准是对这一声誉的肯定,它担保消费者买到信得过产品。
宣武地理标志商标代理示范县
更新时间:2024-03-30 02:35:40
价格
面议
起批量
≥ 1件
供应商
北京天助圆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所在地
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经济开发区永安路20号3号楼B1-3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