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
5’-呈味核苷酸二钠 |
面向地区 |
有效物质含量 |
99.6% |
肉类食品加工按一定比例的酵母味素,水解动物蛋白、I+G、味精、用于肉类食品中,如火腿、香肠、肉丸、肉馅等,可抑制肉类的不愉快气味,具有矫味作用,增进肉香熟成,赋予肉制品浓郁香味。
来源与制法: 由酵母所得核酸 分解、分离制得;或由发酵法制取。用途与注意事项增味剂 (鲜味剂)。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1996)规定
增味剂是指能增强或改进食品风味的物质。 我国允许使用的氨基酸类型和核苷酸类型增味剂,有5’—鸟苷酸二钠、5’—肌苷酸二钠、5’—呈味核苷酸二钠、辣椒油树脂等7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