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别名 |
灭火器 |
面向地区 |
品牌 |
龙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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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火剂类型 |
干粉灭火器 |
类型 |
手提式灭火器 |
灭火器属社会公品,由人力操作,在使用时靠其内部压力作用,将所装的灭火剂喷出灭火,是扑救初起火灾的重要消防器材。其结构简单,轻便灵活,可移动,稍经训练即可掌握操作使用方法,是灭火器材中比较理想的灭火工具。一具维护管理到位,产品质量合格,使用得当的灭火器,可以将一场损失、伤亡惨重的大火消灭在萌芽状态,但是如果灭火器选择不当或缺乏维护,往往容易造成严重后果,轻者不能发挥其效能,重者发生爆炸伤人事故甚至贻误灭火战机,酿成大灾。
灭火器检查维护
检查维护是指用户的管理人员用目视方法直接进行检查,并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置。其目的是对灭火器是否能有效使用所做的基本的检查和处置。检查包括:设置位置、摆放、种类、数量情况和灭火器外部结构、配件质量、外部腐蚀程度、产品标志、压力等情况的检查。
检查维护至少每周应进行一次,具体检查维打内容有以下九项:
(1)检查灭火器的类型、规格、数量和设置地点是否满足《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J140- 90要求;
( 2)检查灭火器是否有防雨、防晒、防潮、防腐蚀等保护措施;
(3)检查灭火器周围是否有障碍物或遮挡、拴系、上锁等影响取用的现象;
( 4)检查灭火器喷射系统是否畅通;
(5)检查灭火器外观是否有严重锈蚀(特别是筒底和焊缝),筒体是否有磕伤、划伤,零部件是否松动、脱落或损伤、毁坏,橡胶件是否老化等现象;
(6)检查灭火器的驱动气体压力是否在工作压力范围内(贮压式灭火器查看压力指示器是否在绿问内,一氧化碳灭火器和贮气瓶式灭火器可用称重法检查);
(7)检查灭火器是否己被开启喷射过;
(8)检查灭火器是否达到水压试验检查年限: 手提式和推车式1211灭火器、干粉灭火器、一氧化碳灭火器距出厂年月己达到Sa,以后每隔2a进行水压试验检查;手提式和推车式机械泡沫灭火器出厂年月己达到3a,以后每隔2a进行水压试验检查;
(9)检查灭火器是否达到报废条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报废:
灭火器维修由具有灭火器维修能力(从业资质)的企业,按照各类灭火器产品生产技术标准进行维修。
行灭火器外观检查,再按照拆卸、报废处理、水压试验、清洗干燥、更换零部件、再充装及气密性试验、维修出厂检验、建立维修档案等程序逐次实施维修。
灭火器维修前,维修人员逐具检查灭火器,确定并记录灭火、生产厂家、出厂日期、基本参数等信息;储气式灭火器维修前,完全释放驱动气体,经确认后再逐具检查维修。
灭火器维修过程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维修程序,采取正确的操作方法组织实施,并设置或者配备与各维修环节(特别是拆卸、水压试验、灌装驱动气体、报废等环节)相适应的、必要的防护措施,以确保维修人员。
1、拆卸
灭火器拆卸过程中,维修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采用的拆卸方法,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拆卸灭火器,在确认灭火器内部无压力时,拆卸器头或者阀门。灭火剂分别倒入相应的废品储罐内另行处理;清理灭火器内残剩灭火剂时,要防止不同灭火剂混杂污染。
2、水压试验
灭火器维修和再充装前,维修单位逐个对灭火器组件(筒体、贮气瓶、器头、推车式灭火器的喷射软管等)进行水压试验。二氧化碳灭火器钢瓶要逐个进行残余变形率测定,残余变形率不得大于3%
(1)试验压力:灭火器筒体和驱动气体储气瓶按照生产企业规定的试验压力进行水压试验。
(2)试验要求:水压试验时不得有泄漏、破裂以及反映结构强度缺陷的可见性变形;
3、筒体清洗和干燥
经水压试验合格的灭火器筒体,先将其内部清洗干净。清洗时,不得使用有机溶剂洗涤灭火器的零部件。然后对所有非水基型灭火器筒体进行内部干燥,以确保空灭火器内部洁净干燥。
4、零部件更换
对灭火器零部件检查后,更换密封件和损坏的零部件,但不得更换灭火器筒体和器头主体。所有需要更换的零部件应采用原生产企业提供、推荐的的产品,并按照下列要求更换、修补零部件:
(1)水压试验合格的筒体,铭牌完整,有局部漆皮脱落的,进行补漆,补漆后确保漆膜光滑、平整、色泽一致,无气泡、流痕、皱纹等缺陷,涂漆不得覆盖铭牌。
(2)更换变形、变色、老化或者断裂的橡胶、塑料件;更换密封片、密封垫等密封零件,确保符合密封要求。
(3)更换具有外表面变形、损伤等缺陷、压力值显示不正常、示值误差不符合规定的压力指示器,并确保更换后的压力指示器与原压力指示器的类型、20℃时工作压力、三示值范围一致。
(4)更换具有变形、开裂、损伤等缺陷的喷嘴和喷射软管,并确保防尘盖在灭火剂喷出时能够自行脱落或者击碎。
(5)更换具有严重损伤、变形、锈蚀等影响使用的缺陷的灭火器压把、提把等金属件;更换存在肉眼可见缺陷的储气瓶式灭火器的顶针。
灭火器是一种可携式灭火工具。灭火器内放置化学物品,用以救灭火灾。灭火器是常见的防火设施之一,存放在公众场所或可能发生火灾的地方,不同种类的灭火器内装填的成分不一样,是专为不同的火灾起因而设。使用时注意以免产生反效果及引起危险。
干粉灭火器
原理:干粉灭火器内充装的是干粉灭火剂。干粉灭火剂是用于灭火的干燥且易于流动的微细粉末,由具有灭火效能的无机盐和少量的添加剂经干燥、粉碎、混合而成微细固体粉末组成。利用压缩的二氧化碳吹出干粉(主要含有碳酸氢钠)来灭火。
结构:干粉灭火器是利用二氧化碳气体或氮气气体作动力,将瓶内的干粉喷出灭火的。干粉是一种干燥的、易于流动的微细固体粉末,由能灭火的基料和防潮剂、流动促进剂、结块防止剂等添加剂组成。
推车式干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与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的使用相同。
泡沫灭火器
适用范围:适用于扑救一般B类火灾,如油制品、油脂等火灾,也可适用于A类火灾,但不能扑救B类火灾中的水溶性可燃、易燃液体的火灾,如醇、酯、醚、酮等物质火灾;也不能扑救带电设备及C类和D类火灾。
手提式使用方法:可手提筒体上部的提环,迅速奔赴火场。这时应注意不得使灭火器过分倾斜,更不可横拿或颠倒,以免两种药剂混合而提前喷出。当距离着火点10米左右,即可将筒体颠倒过来,一只手紧握提环,另一只手扶住筒体的底圈,将射流对准燃烧物。在扑救可燃液体火灾时,如已呈流淌状燃烧,则将泡沫由远而近喷射,使泡沫完全覆盖在燃烧液面上;如在容器内燃烧,应将泡沫射向容器的内壁,使泡沫沿着内壁流淌,逐步覆盖着火液面。切忌直接对准液面喷射,以免由于射流的冲击,反而将燃烧的液体冲散或冲出容器,扩大燃烧范围。在扑救固体物质火灾时,应将射流对准燃烧猛烈处。灭火时随着有效喷射距离的缩短,使用者应逐渐向燃烧区靠近,并始终将泡沫喷在燃烧物上,直到扑灭。使用时,灭火器应始终保持倒置状态,否则会中断喷射。
经过维修的各种灭火器符合该产品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灭火器筒体。维修单位按 3.2 条的规定,逐一对灭火器筒体进行水压试验。另外,灭火器已经使用,虽未达到 3.2 条规定的期限,但外观检查发现筒身有磕碰,焊缝外观质量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亦应进行水压试验检查。为防止污染环境,水压试验前应将筒体内的灭火剂分别放入相应的储罐内。水压试验压力为灭火器设计压力的 1.5 倍
试验时不得有渗漏和宏观变形(残余变形量等于或大于 6%)等影响强度的缺陷。水压试验合格的筒体,贴花完整,但有部分漆皮脱落的,应重新涂漆。水压试验合格的筒体(水型的灭火器除外),均应进行烘干。共和国1995-03-01 批准 1995-12-01 实施,GA 95-1995。
灭火器的橡胶、塑料件不得用洗涤。变形、变色、老化或断裂的更换。压力表外表面不得有变形、损伤等缺陷。压力值的显示应正常,否则,应更换压力表。喷嘴有变形、开裂、损伤等缺陷的,更换。防尘盖应灭火剂喷出时能够自行脱落或击碎。
灭火器的压把、阀体等金属件不得有严重损伤、变形、锈蚀等影响使用的缺陷,顶针不得有肉眼可见的缺陷,否则,更换。密封片、密封垫等密封零件更换,并符合密封要求。干粉灭火器的防潮膜更换,并符合 GB 4402 第 2.2.5 款的规定。
灭火器的管不应有弯折、堵塞、损伤和裂纹等缺陷,否则,更换。二氧化碳储气瓶(以下简称储气瓶)储气瓶符合 GB 4402《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的 2.6 条的要求。